很多朋友通过奋斗终于买了房,但是楼房产权只有70年属于自己?70年以后这房子属于谁?在此吉屋为您解答:
一、何为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二、一般产权年限是多少?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50年的指工业用地,而当前市场上的商品房多为普通住宅,产权年限有70年(也存在商住两用的住房,其产权多为50年)。
三、产权是如何来的?
我们买的楼房,是开发商通过拍卖等方式,从国家手中取得的。取得的这种权利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居住用地七十年,也就是我们平时买的住宅楼,产权是70年。此外还有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四、年限又是如何计算起止时间?
很多时城买房的人以为70年是从自己签合同的那一天开始算的,还有人以为是从自己拿到房产证那天开始计算的。其实这个70年的正确起算时间,是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那个时候开始算起的,如果开发商建造房子用了5年,那买的房子的使用年限为65年。
五、年限到了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因此提醒广大朋友,在未来买房时,买新房时这种房子要注意,一定要清楚这些土地的审批是什么时候完成的。要不然,你买的房子产权不够70年或者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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