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后,这张不动产权证书*醒目的变化是有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这串号码如同这套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通过它可以锁定该套房产的宗地信息,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安全。
房产证有我的名字,房子就有我的份?
不!一!定!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证后,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就是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根本没意义,“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才标志着房产的真正所属。所以赶快看看你家房子的房产登记上有没有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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