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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2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审议通过扩大租房提取范围、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大对职工租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职工单位(企业总部)在梅州、外派至市外工作需要租房的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扩大租房提取范围、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事项。
根据《通知》内容,2021年4月1日起,梅州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范围,将由原来的缴存地可租房提取,扩大至缴存地工作地均可租房提取;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提高至每月1080元。具体而言,
(1)公积金租房提取范围方面:将由原来的缴存地(梅州市)租房可提取支付房租的基础上扩大为缴存地(梅州市)及工作地(外单位派至梅州市外工作的)租房可提取支付房租。
(2)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方面:将每月*限额从720元提高至1080元/月(以户为单位,面积90㎡以内,按12元/㎡计,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080元)。
同时,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也对市民可能存在的一些疑问进行了解答:
1、外市工作的申请提取租房的,需提交单位外派证明、租赁合同、租住地无房证明等材料;
2、租房额度问题方面,只是*限额提高至1080元,其他算法不变;
3、该中心将严格实行“本市无房租房自住的”方可提取的政策,如梅州城区有房在梅州其他各县(市、区)工作且租房自住的,不能办理租房提取。